黄 标
来源:江夏义城堂·荆楚黄氏网
黄 标 谱名植标,又名兰庭,义城清溪派三十六世,1895年出生于原沔阳县(今洪湖市)峰口老沟张家台,1925年参加革命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历任红军营长、沔阳县苏维埃政府经互会主席、湘鄂西省海关登记处主任、洪湖修械所所长等职。1934年,在湘鄂西根据地“肃反”运动中出走。1940年,与中共襄南军分区司令员李人林、天汉沔地委书记顾大春取得联系,重回组织怀抱,受组织派遣打入日伪内部,任伪峰口区长、维持会会长、保安大队长、自警团团长、定国军师长等伪职,其间,救群众,救战友,送情报,为新四军五师筹军饷,运送枪弹医药,为新四军五师和边区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抗战胜利后归队,任中原军区汉沔指挥部副指挥长。中原突围中因负伤隐蔽于民间,武汉解放后重新归队,任职武汉市公安局政保处情报站站长。1951年5月,沔阳县政府在镇压反革命的大背景下将其抓回家乡,以“大汉奸”罪名判处死刑。5月18日行刑现场,被时任湖北省公安厅厅长陈一新一封电报救下,但仍被押回武汉。1952年5月,湖北省人民法院仍以“叛变革命,充当汉奸”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1953年8月3日含冤病逝于武昌监狱,年仅58岁。1979年9月15日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撤销原判,宣告黄标无罪。1980年9月26日,中共武汉市公安局党组武公发(1980)115号文件为黄标平反昭雪,“决定恢复其政治名誉,并请有关地区和单位肃清因过去错误处理,给黄标及其亲属所造成的不良影响,其家属被有关规定给予抚恤”。
2014年8月3日,黄标安葬于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,告慰忠魂,九泉安息。这一天,离他遗恨而去已过去整整61年。